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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动态
山西:诚信将与医院等级评审、评先评优等挂钩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落实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的“双公示”制度;将诚信管理系统结果与医师定期考核、医疗机构校验、医院等级评审、评先评优等挂钩;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严重失信行为披露、曝光与举报制度……12月12日,省卫健委结合全省卫生健康行业实际,发布了《加强卫生健康行业诚信建设的实施方案》(简称《方案》),旨在加快行业诚信建设和规范发展,推动全省卫生健康行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显著提高。
 
  推进医疗卫生机构诚信建设
 
  卫生健康工作关系人民健康和生命安全,加强诚信建设是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可持续发展的内在需要。《方案》要求,加强执业行为诚信管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包括医疗卫生机构综合监督、运行评价、等级评审等内容的医疗卫生机构执业行为诚信管理评价体系,并与考核评价挂钩;加快培育诚信执业、诚信诊疗、诚信收费理念,全方位加强对医疗卫生机构的监管。
 
  另外,加强执业行为监督管理。加大卫生健康监督“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力度,发挥诚信管理在事中事后监管中的作用,将医疗卫生机构诚信状况纳入医疗卫生机构分级管理和综合评价工作体系,将诚信管理系统结果与医师定期考核、医疗机构校验、医院等级评审、评先评优、项目经费等挂钩,对守信者给予减少监督检查频次、优先评先评优和重点帮扶等激励政策;对失信者实行从严审查审批、加大监督执法频次、通报其他相关部门等惩戒措施。
 
 推进医疗卫生工作人员诚信建设
 
  医疗卫生工作人员在医疗行为中处于主导地位,必须强化个人诚信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坚持诚实守信地做好每一项医疗卫生服务,营造和维护好和谐的医患关系。《方案》要求,注重医德医风培育。树立大医精诚的价值理念,坚持仁心仁术的职业操守,增进医患沟通,改善服务态度。结合普法教育、廉政文化建设,加强医德医风建设,纠正行业不正之风,自觉抵制和反对商业贿赂。
 
  建立个人诚信档案。发挥好行业监管部门和自律组织的作用,以公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载体,加快建立完善医疗卫生工作人员执业诚信档案,把个人执业诚信信息包括不良记录纳入档案,统一管理。完善医务人员考评制度。不断完善医务人员考评制度,结合实际细化、量化考评标准,及时、准确、客观记录医务人员表现,将考评结果与医务人员的晋升晋级、岗位聘用、评先评优和绩效分配挂钩,逐步探索人事信用报告在医疗卫生从业人员招聘、职称评定、评优评先等各项医疗卫生工作中的应用。
 
  健全诚信管理运行机制
 
  《方案》明确,加强信用信息基础建设。推进医疗卫生信用平台建设,深入开展失信主体专项治理,建立健全信用承诺制度,引导失信主体主动作出书面承诺,开展信用修复专题培训,规范开展失信提示和警示约谈,建立失信主体信用状况主动报告制度,推行诚信记录分类管理,加大履职过程中诚信信息的应用,推行诚信分级,对不同诚信等级的主体实施分类服务和管理。
 
  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制定医疗卫生工作人员诚信评价指标标准,开展医疗卫生工作人员医德综合评价。对诚信状况良好的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严重失信行为披露、曝光与举报制度,依据涉及医疗卫生领域的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中的有关要求推动黑名单信息的应用,实施联合惩戒。
 
  到2019年底,初步建立全省卫生健康行业诚信信息征集、评估、应用、奖惩、管理等基本制度体系,加快信用信息网站建设,按照工作要求全面及时准确推送行业诚信信息至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实现动态更新。
 
  到2020年末,建立起诚信监管体系基本健全、信用产品和服务应用较为广泛、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发挥作用较为全面的卫生健康行业诚信管理制度体系,全省卫生健康行业诚信程度明显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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