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三级医院评审标准(2020年版)》及实施细则2个文件印发以来,全国多个省市结合自身实际,陆续出台了当地医院评审实施细则。河南省实施细则与其中8个省份的相比,整体框架相同,均分为三大部分(见表1),总分1000分,第二、三部分在评审综合得分中的权重都是各占60%、40%,但在一些章节的考核内容上有所差异。从国家及各地的医院评审细则框架来看,广东、四川、河南3省设置的标准和监测指标数量最多,分别为107节676条、83节590条、147节575条,其中河南细则的节数最多,主要是因为文件发布时间较其他省份要晚,结合了国家最新的相关文件要求,在第二部分的“医疗服务能力与质量安全监测数据”(85节)与第三部分“现场检查”(58节)纳入了更多的重点专业质量控制指标、单病种质量控制指标等要求。 从表1可见,在第二部分的监测数据中,广东省设置的指标条数最多;而在第三部分的现场检查中,河南省设置的条款章节与条数最多,包括“第一章医院管理与持续改进、第二章医疗质量保障与安全管理及持续改进、第三章护理质量保障与安全管理、第四章感染防控管理与持续改进、第五章重点部门管理与持续改进、第六章医技质量保障与持续改进”这6章内容,对医院现场检查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新版三级医院评审标准的出台,推动医院评审进入“用数据说话”的新形势,第二部分的监测数据也成为医院迎评最关注的内容,分为资源配置与运行数据指标、医疗服务能力与医院质量安全指标等五章。其中,河南省细则在这个部分的设置较其他省份,差异最大的是“第三章重点专业质量控制指标”与“第四章单病种质量控制指标”。
今年5月,国家卫健委印发了超声诊断等5个专业医疗质量控制指标,包括麻醉专业、康复医学专业、临床营养专业、麻醉专业、消化内镜诊疗技术。由于广东、四川、湖北、山东等地的评审细则出台时间较早,均未将上述专业纳入到细则中(麻醉专业纳入的是2015版),监测的重点专业为13个;河南在印发评审细则时不仅纳入上述5个专业,同时增设病案管理、心血管系统疾病相关专业医疗质量指标,将监测的重点专业扩展至19个(图1)。预计其他未出台评审细则的省市大概率也会将这些专业纳入本地细则中。
2020年,国家将单病种质控范围扩展至51个病种,同时加强了对医院病种数据上报的监管力度,使医院日益重视做好单病种管理工作。在国家版本的医院评审细则中,仅针对51个病种(术种)设置了平均住院日、次均费用、病死率3个指标,但随着数据上报工作的推进,多地的评审细则均对病种数据上报提出了要求(表2)。 各地评审细则中率先提出病种上报考核要求的是广东省,设置了“病例上报率”进行评价,并给出该指标定义、计算方法等。其后发布的江西、云南、甘肃等地细则也纳入了该指标。而河南在制定该章节的监测指标时,将监测病种扩展至56个(扩展的5个病种见图2),扩展的病种也是国家卫健委今年要求上报的新病种。可见各地评审细则考核的病种将随着国家要求的变化进一步扩展。 同时,河南省细则要求对56个病种各监测4条1级指标,分别为平均住院日、次均费用、死亡率、病例上报率,并给出了各指标的计算方法。目前,从各省细则给出的指标计算方法来看,“病例上报率”的计算方法都是相同的(见图3)。而山东等地未设置该考核指标的,则在评审细则的“现场检查”中提出,“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全面、准确上报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平台数据”。根据近期相关媒体报道,全国已有多家医院完成三级医院现场评审或启动评审工作,已完成现场评审的,多数仍是沿用旧版的医院评审标准,尤其是尚未出台评审细则的省/市。如河北一家综合性三甲医院,日前提到以三级综合医院等级评审为契机,通过落实《河北省三级综合医院等级评审实施细则(2013年版)》636个条款,提升医疗管理规范化水平。
目前已开始应用新版医院评审标准的地区有广东、四川、山东等地,如广东深圳市一家医院在“通过三甲现场评审”的相关报道中提到,评审专家根据《三级医院评审标准(2020年版)广东省实施细则》文件要求进行系统性检阅;山东省一家医院则提到,充分掌握《三级医院评审标准(2020年版)山东省实施细则》,进一步推进三甲复审工作。因此,已出台本地评审细则的省市,在新一轮的三级医院评审/复评中都将沿用新版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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