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常见的评级评价标准为以下7个:电子病历评级、医院信息互联互通测评、智慧服务分级评估、智慧管理分级评估、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评价、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三级医院评审。
01 电子病历评级
电子病历评级,是指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26号)和《关于进一步推进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18〕20号),国家卫健委于2018年12月出台的最新的评价标准和管理办法。任务要求二级以上医院按时参加电子病历系统功能应用水平分级评价。到2019年,所有三级医院要达到分级评价3级以上;到2020年,所有三级医院要达到分级评价4级以上,二级医院要达到分级评价3级以上。
其实,早在2009年《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我国就已提出,要求以医院管理和电子病历为重点,推进医院信息化建设,并在2010年起,先后发布了《电子病历基本规范(试行)》《电子病历系统功能规范(试行)》《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标准(试行)》《电子病历应用管理规范(试行)》等规范性文件和行业标准,指导医疗机构开展信息化建设,规范电子病历的临床使用,并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化建设试点工作。
最新评审标准/细则
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管理办法(试行)
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标准(试行)
评审内容
考察医疗工作流程中的10个角色(病房医师、病房护士、门诊医师...)等对电子病历系统的应用情况,涉及具体39个评价项目,从电子病历系统功能、有效应用、数据质量三个方面进行评分,将三个得分相乘,得到此评价项目的综合评分。
评审结果
0-8级共9个等级。
评审方法
系统上报,机构审核填报信息是否有效(5级以下省级机构、5级以上省级初审国家复审)即:单个项目综合评分=功能评分×有效应用评分×数据质量评分。各项目实际评分相加,即为该医疗机构电子病历系统评价总分。
评审周期
工作周期为一年,评价结果反映其参评周期内的电子病历应用水平。间隔超过2年未参加评价的医疗机构,需再次通过原级别评价后再申请更高级别评价。
作用
为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流程,有效引导医疗机构积极开展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信息化建设。
02 医院互联互通测评
医院互联互通测评,是指医院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由国家卫健委,2020年发布最新测评方案。目的是强化卫生健康信息标准的推广与应用,以测促用、以测促改、以测促建,促进各地区、各医疗机构信息化水平的提升和信息资源的集聚整合与互联互通。
其实,自2012年开始,我国就已启动医院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工作,从数据资源标准化、互联互通标准化、基础设施建设和互联互通应用效果等4个方面对医院信息化水平进行综合评价。明确要求到2020年,三级医院要实现院内各诊疗环节信息互联互通,达到医院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4级水平。
最新评审标准/细则
医院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方案(2020年版)
区域全民健康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方案(2020版)
评审内容
从医疗机构基本信息、数据资源标准化建设情况、基础设施建设情况、互联互通应用效果四个方面(共95分)。
评审结果
7个等级(由低到高依次为一级、二 级、三级、四级乙等、四级甲等、五级乙等、五级甲等)。
评审方法
定性评价主要根据医院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中的定性指标,通过文件 审查、现场验证、现场确认和演示答疑等形式对测评对象在实际生产环境中的运行情 况进行验证测评和打分,根据最终得分确定医院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级别。(五乙及以上国家、五乙以下分级管理机构)
评审周期
工作周期为一年。凡申请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五级的单位,通过四级后隔年申请。
作用
促进卫生健康信息标准的采纳、实施和应用,推进医疗卫生服 务与管理系统的标准化建设,促进业务协同,为医疗卫生机构之间标准化互联互通和 信息共享提供技术保障。
03 智慧服务分级评估
智慧服务分级评估标准,由国家卫健委,为落实《关于印发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国卫医发〔2017〕73号)有关要求,于2019年提出,旨在推动医疗机构应用信息化技术优化医疗服务流程,构建智慧医疗、智慧服务、智慧管理“三位一体”的智慧医院,提高医疗质量和效率。
最新评审标准/细则
医院智慧服务分级评估标准体系(试行)
评审内容
4个类别(诊前服务、诊中服务、诊后服务、全程服务、基础与安全)、17个业务项目进行评估。
评审结果
0—5级共六个等级。
评审方法
采用定量评分、整体分级的方法,综合评估医院智慧服务信息系统具备的功能、有效应用范围、技术基础环境与信息安全状况。
评审周期
年度上报。
作用
指导医院以问题和需求为导向持续加强信息化建设、提供智慧服务,为进一步建立智慧医院奠定基础。(电子病历、医院运营、教学、科研等信息化建设情况不在本评估范围内。)
04 智慧管理分级评估
医院智慧管理分级评估标准,由国家卫健委,为落实《关于进一步完善预约诊疗制度加强智慧医院建设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20〕405号)有关要求,于2021年提出,旨在推动医疗机构应用信息化技术优化医疗服务流程,构建智慧医疗、智慧服务、智慧管理“三位一体”的智慧医院,提高医疗质量和效率。
最新评审标准/细则
医院智慧管理分级评估标准体系(试行)
评审内容
10个角色、33项业务项目。
评审结果
0—5级共六个等级。
评审方法
数据上报,系统评定。
评审周期
年度上报。
作用
指导各地、各医院加强智慧医院建设的顶层设计,充分利用智慧管理工具,提升医院管理精细化、智能化水平。
05 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评价
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评价,由国家卫健委,为进一步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18号)要求,于2021年提出。
最新评审标准/细则
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评价指标(试行)
公立中医医院高质量发展评价指标(试行)
评审内容
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制定了党建引领、能力提升、结构优化、创新增效、文化聚力等五个方面的指标。
评审结果
/
评审方法
评价分析。
评审周期
年度上报。
作用
促进公立医院发展方式从规模扩张转向提质增效,运行模式从粗放管理转向精细化管理,资源配置从注重物质要素转向更加注重人才技术要素,为更好提供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防范化解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风险、建设健康中国提供有力支撑。
06 公立医院绩效考核
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也就是常说的【国考】。为进一步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由国家卫健委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9〕4号)要求于2022年提出最新考核指标,目的是保证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同质化。
最新评审标准/细则
国家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操作手册(2023版)
评审内容
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制定了党建引领、能力提升、结构优化、创新增效、文化聚力等五个方面的指标。
评审结果
评级评分,9个等级(A++、A+、A、B++、B+、B、C++、C+、C)。
评审方法
数据上报,系统评定。
评审周期
年度上报。
作用
通过绩效考核,推动三级公立医院在发展方式上由规模扩张型转向质量效益型,在管理模式上由粗放的行政化管理转向全方位的绩效管理,促进收入分配更科学、更公平,实现效率提高和质量提升,促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政策落地见效。
07 三级医院评审
为指导各地做好医院评审工作,国家卫健委,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评审办法》和《医院评审暂行办法》,于2020年提出最新评审标准及细则。
最新评审标准/细则
《三级医院评审标准(2022年版)》
《三级医院评审标准(2022年版)实施细则》
评审内容
3 个部分(前置要求、医疗服务能力与质量安全监测数据(医院资源配置、质量、安全、 服务、绩效等指标监测、DRG 评价、单病种和重点医疗技术质控等日常监测数据)、现场检查)101 节,设置 448 条标准和监测指标。适用于三级医院,二级医院可参照使用。
评审结果
级别分为一级、二级、三级、未定级,等次分为甲、乙、丙、未定等。
评审方法
客观指标、定量评价、现场评审。
评审周期
评审周期为四年,医院在评审周期内发生部分情形的,延期一年评审。延期期间原等次取消,按照“未定等”管理。
作用
反映医院规模和医疗水平的综合指标。
08 其他
除了以上评级评价标准,其实还有很多国际标准:如JCI(联合委员会国际部医院评审标准)、HIMSS(美国医疗信息与管理系统学会)信息化评级、医院质量国际认证标准(2022年由深圳政府发布,国内首个国际版医院评审标准)。
同时也有地方机构发布的评测标准:如北京地区的互联网便民惠民移动应用测评、海南博鳌医学创新研究院发布的QVI指数(中国医院品质价值指数)。
以及围绕医疗质量的评价指标,如《病案管理质量控制指标(2021年版)》、《心血管系统疾病相关专业医疗质量控制指标(2021年版)》、《2021年国家医疗质量安全改进目标》、《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指标汇编(3.0版)》、《抗肿瘤药物临床合理应用管理指标(2021年版)》等等。
各式各样的评级评审,不仅仅是任务,更是对医院的更高要求,如何建立数字化系统更好地促进医院达成指标,帮助做到数据的标准化采集、医疗环节的无纸化、工作节点的可追溯...是每一个服务医院和患者的厂商所要认真学习和思考的,既是挑战也是商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