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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动态
医院等级评审 也需“回头看”
卫生部要求开展评审“回头看”,2011年后新增的240多家三级医院被视为无效。
 
其实,除了“三甲”,需要“回头看”的还有医院等级评审制度本身。
 
启动于1989年的我国医院等级评审,由于指标明确,对促进医院的现代化管理和医疗事业的发展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但此举的弊端也很突出。例如,医院等级评审有许多大型设备等硬件的要求或重点科室的软件要求,医院为了上优等,纷纷追求“大而全”和“高精尖”,造成昂贵医疗设备重复和过剩;一些学科密集扎堆,恶性竞争,导致浪费惊人;优质医疗资源向大城市、大医院集中的趋势愈加明显。这些都是近年来“看病难、看病贵”越演越烈的原因之一。
 
又如,医院等级评审最重要的目的之一是分级管理,促进各级医院均衡发展。如“三级甲等”要主攻疑难病和搞好科教研;一级做好初级医疗保健,而现在的医院等级赋予了更多额外的东西,如收费标准、行政级别和某些“特权”等,使之变了味走了调。
 
医院等级评审中强调,“三甲”意味着我国最好的医疗条件、医疗技术和医疗服务。可这三者不一定划等号,医疗条件和医疗技术稍逊的一二级医院也能提供好的医疗服务。这种评定在客观上加重了我国医疗的“技术至上”和“拜金主义”,冲击医疗救死扶伤不问贵贱的本性,是我国目前医患关系紧张的重要原因之一。
 
为此,1998年卫生部暂停这项工作,且一停就10多年。
 
 
令人不解的是,在这些弊端没有解决的情况下,2011年,卫生部重启了等级评审。而这次不仅医院为了拼进“三甲”“掉两层皮”,地方政府也在使力,似乎荣获“三甲”成了一座城市的面子和“名片”。所以,最终一下子新冒出240多家三级医院,不足为怪。可在这轰轰烈烈和耗时花钱的医院升级中,医院的服务水平真提高了吗?患者从中得到什么好处?
 
许多国家都没有搞医院分级和医生“分级”,不也管好现代化医院和医疗服务体系了吗?我们如果一定要搞医院等级评审,应该考虑换个思路:把此事让渡给非政府组织、媒体和社会调查机构来做;医院评级不与医疗资源配置和权利挂钩,只作为给患者的参考;通过评审鼓励医院按患者需求和医疗规律办事,而不是一味按经济利益或上级的标准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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