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评审标准解读二级综合
 
	一类指标(否决指标)
	1、单项否决指标;
	2、该类指标共4项,要求全部合格;
	3、每项指标中若有1条不符合要求,则该项指标不合格;
	4、指标有1项不合格,则一类指标不合格,延缓一年评审。
	二类指标(准入指标)
	1、达到相应等级医院的准入指标;
	2、该指标共16项,14项达标为合格;
	3、每项指标中若有1条不符合要求,则该项指标不合格;
	4、合格项目低于14项,则二类指标不合格,延缓一年评审。
	三类指标(评分指标)
	1、医院评审的定量评分指标,指标总分为1000分;
	2、在一、二类指标合格后,方能进行评分指标的检查;
	3、合格:必须同时达到下列要求
	        评审总得分率≥90%;
	        临床组得分率≥90%;
	        医技组得分率≥90%;
	4、降级或降等确认:
	    总得分率、临床组得分率、医技组得分率,其中1项以上未达到90%,但同时大于85%。
	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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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经理